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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深蓝汽车因未经车主同意在车机屏幕上强制推送“感恩回馈购车券”广告,引发车主强烈抗议。众多车主反映,该弹窗广告遮挡行车摄像头及导航界面,甚至险些酿成事故:有车主在倒车时突然弹出广告,倒车影像全被挡住,差点撞到人。有车主则因广告弹窗干扰,在早高峰期间错过高速出口,多绕行15公里。虽然客服表示,挂D挡就能关掉广告弹窗,但车主质疑,“市区堵车时频繁换挡,这不是增加事故风险吗?”
明眼人一看便知,客服的回应显然是避重就轻:车主在意的是车企未经权利人允许,私自通过技术手段强制推送广告,影响行车安全。而客服的回应却是车主掌握了关闭按钮,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。众所周知,汽车一经售出就变成了车主的个人财产,车企所能做的只是提供售后服务,而非打着送福利的幌子推送购车优惠广告。利用技术垄断权推送广告弹窗,既没有征得车主同意,又没有向车主付费,这不是侵权又是什么?
退一步讲,即便将弹窗广告视为一种售后服务,这依旧涉嫌违法: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车企未经车主知悉同意就强制推送,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对车机功能的控制权。另外,若买车时未提前告知广告推送事宜,则构成隐瞒重要信息,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。
除此以外,深蓝汽车强推广告弹窗的做法还涉嫌两重违法:其一,广告法第四十三条明确禁止未经许可向交通工具发送广告,且必须提供拒绝接收方式;第四十四条则要求弹窗广告“一键关闭”。而广告弹窗需挂D挡退出,操作复杂且延迟关闭,显然不符合规定。其二,若广告在驾驶过程中弹出,可能分散驾驶员注意力,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关于“安全驾驶”的要求。
事件发酵当晚,深蓝汽车官方致歉称推送本意是“提醒车主查收福利”,并承诺不再通过车机通道发送信息。CEO邓承浩转发致歉推文称:“周末走访市场发现一半车主不知福利,初衷是善意提醒,但方式欠妥。”这些信息表明,涉事车企根本没有认识到自身作为的违法性质。正如车主所说,“我花20万买车,不是买广告位!”深蓝汽车所作所为远不仅违反承诺、让“买车时拍胸口保证的纯净系统成了笑话”这么简单。
事实上,深蓝并非首个因车机广告引发争议的车企。数据显示,2024年车机广告投诉量同比激增210%,成为仅次于电池安全的第二大维权焦点。在业内人士看来,车机广告必须遵守两条铁律:非驾驶场景推送、提供永久关闭选项。对比部分车企尝试在充电或停车时推送广告的做法,深蓝汽车选择驾驶启动时推送就不仅是吃相难看了,而是涉嫌危害驾驶安全。这也提醒车企亟须建立这样一种理念:车卖出去了,就属于车主,即便技术上很便利,也要控制住自己的各种冲动,比如强行推送购车广告。□胡一刀
2025-05-29 19:07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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